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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然氣等能源從價計征7月推行
發布時間 :2016-06-11

財政部 、稅務總局和水利部近日聯合下發《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 。這意味著 ,在煤炭 、原油 、天然氣等實施“從價計征”的基礎上 ,針對其他礦產及自然資源的改革沿著同一方向推進 。根據510日下發的《關於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的通知》(簡稱《通知》) ,21種資源品領域實施礦產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同樣設定在7月啟動 。此外 ,資源環境生態紅線管控制度將與資源稅改革一起 ,成為資源管理的新“準繩” ,並為部分資源相關行業帶來新的投資機遇 。

資源稅改革7月推行 

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啟動的時間是在7月 。同時 ,根據上述《通知》的要求 ,71日起 ,在21種資源品領域實施礦產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 。

   分析人士表示 ,將“從量計征”調整為“從價計征”是此次資源稅改革的核心 ;至於各類礦產品的稅率幅度 ,則是按改革前後稅費平移原則 ,統籌考慮以前年度礦產品市場價格因素以及資源稅 、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金額後確定的 。

   據媒體報導 ,本次資源稅改革將賦予地方政府確定部分資源稅目稅率 、稅收優惠以及提出開徵新稅目建議等稅政管理權 。換言之 ,地方政府不再僅對少數礦產品的具體適用稅率有確定權 ,而是可以充分考慮本地區資源稟賦 、企業承受能力等因素 ,在規定幅度內確定主要應稅產品的差別化稅率 。因此 ,資源稅改革之後 ,資源豐富地區政府並不會陷入稅收窘境 。

   設定資源消耗“天花闆”

   針對上述資源稅改革原則及內容 ,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認為 ,資源的使用應按市場原則進行 ,本次資源稅改革很好地體現了市場配置資源要素的做法 。

需要強調的是 ,通過“從價計征”更好地體現市場原則 、推動資源利用效率 ,資源利用中的環保責任也沒有被忽略 。

   正值資源稅改革全面推開之際 ,國家發展改革委等9部門發佈《關於加強資源環境生態紅線管控的指導意見》(簡稱《意見》) ,要求統籌考慮資源稟賦 、環境容量 、生態狀況等 ,“合理設置紅線管控指標 ,構建紅線管控體繫 ,健全紅線管控制度 。”《意見》提出 ,合理設定全國及各地區資源消耗“天花闆” ,對能源 、水 、土地等戰略性資源消耗總量實施管控 ,強化資源消耗總量管控與消耗強度管理的協同 ;同時通過劃定並嚴守環境品質底線 、生態保護紅線 ,強化資源環境生態紅線指標約束 ,將經濟社會活動限定在紅線管控範圍以內 。

   業內人士稱 ,《意見》勾畫出的這條“紅線” ,將與作為資源稅改革核心的“從價計征”原則一起 ,促進資源高效利用 。